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来源:云南发布     时间:2024/4/15 19:23:50     点击数:2735     [打印 ]

4月12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审议我省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王宁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省政协主席刘晓凯出席。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以严明纪律锤炼过硬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现实需要。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出严明纪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紧扣“六项纪律”深入研学,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切实真学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视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学,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注重挖掘和宣传遵规守纪、担当干事的正面典型,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增强感染力、针对性、实效性。要抓好以训助学深化理解运用,开展有针对性的纪律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养成学习党内法规的良好习惯,在学纪知纪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明纪守纪中筑牢思想防线,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认真督促落实,做好宣传引导,推进党规党纪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与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统筹起来,做到党纪学习教育与重点工作落实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冯志礼、杨亚林、邱江、刘非、李石松、曾艳、杨斌、张治礼、宗国英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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